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徐州工程学院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2023年修订)》(徐工院人发〔2023〕7号)《徐州工程学院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代表作送同行专家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徐工院人发〔2023〕8号)文件精神,现将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代表作送同行专家评价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教师、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和实验技术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不含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直接评聘申报人员),且申报材料经校内公示无异议。
二、送审材料
(一)代表作
1.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需提供3个代表作,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需提供2个代表作。
代表作须是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至2023年5月31日期间取得的标志性成果,内容须与本人申报学科和研究方向密切相关。
代表作形式包含论文、教材、著作、项目、获奖、发明专利、科技成果转化及决策研究等业绩成果。
2.申报人员入校以来的成果须以徐州工程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如因进修、资助、产学研合作等需要,以其他单位为第一署名单位的,应以徐州工程学院为第二署名单位。校外引进人员在入校前任现职以来取得的成果可用于送审,但成果数量不超过代表作总数的二分之一。
3.论文、教材及著作要求
送审论文须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在公开正式出版的期刊上;出现多个第一作者的论文,认定左序排名第一的第一作者。在增刊、特刊、专刊、专辑、论文集及新闻出版总署发布的非正式出版物上发表的论文不得送审。申报人员在职攻读学位、境内外研修期间以徐州工程学院为第二署名单位发表的论文不超过1篇。副主编、参编的教材及著作等不得送审。
4.项目、获奖及专利要求
项目须主持且已结项或准予结项。市厅级及以下获奖须排名第1,省部级获奖须排名前3,国家级获奖排名不限(有获奖证书)。专利须排名第一,且获得市级以上专利奖项或取得经济效益(提供经济效益证明)。
5.格式要求
代表作只需提供扫描件,若教材或著作无法提供扫描件,可提供3份原件(原件不退回)。扫描件要求字迹清晰,保存为PDF格式,命名为“徐州工程学院—姓名—代表作1/2/3”,每份大小不超过50M。
论文提供封面、目录、全文、封底及版权页(在国外期刊发表的论文可仅提供文章全文),被SCI、SSCI、EI、A&HCI及ESI高被引收录的论文,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检索证明,SCI期刊分区以论文发布当年的中科院大类分区为准。获奖提供获奖证书(或发文)、获奖支撑材料。专利提供授权证书、申报材料及转化证明材料。项目提供结项证书(或发文)、结项报告。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四技合同、经济效益证明材料。决策研究提供研究报告、主管部门采用证明材料。
(二)其他材料
申报人员还需填写《代表作同行专家评价表》(附件1)及《学术成果综述表》(附件2)。
《代表作同行专家评价表》仅填写“申报人员基本情况”部分,保存为WORD格式,以“徐州工程学院—姓名—同行专家评价表”命名。《学术成果综述表》填写完成后,需申报人员本人签字,所在部门审核并盖章,扫描成PDF格式,以“徐州工程学院—姓名—学术成果综述表”命名。
三、系统填报
请申报人员于2023年8月26日至8月30日登录“徐州工程学院评审评估系统”,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送审材料,具体要求详见《徐州工程学院评审评估系统使用手册》(附件3)。
四、代表作送审费
代表作送审费为每人1200元。
五、同行专家评价意见及应用
1.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代表作送3位同行专家评价。
2.同行专家根据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对代表作取得的学术成就、个人研究能力或存在的不足等方面提出综合评价意见。评价意见分为3个等级,分别是“已达到”、“基本达到”和“未达到”。
3.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同行专家评价意见至少有2个“已达到”且不得有“未达到”,方可进入学校专业技术资格的评议评审环节。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同行专家评价意见至少有1个“已达到”且不得有“未达到”,方可进入学校专业技术资格的评议评审环节。
4.同行专家评价意见有效期为2年,在有效期内可不重新申请送审。超过有效期或在有效期内重新申请送审的,送审代表作须包含至少1项未送审过的成果。有效期内重新送审的,上一年送审结果失效。
六、其他要求
请申报人员于2023年8月30日前将鉴定费转账至支付宝账号wxczxanti@163.com,备注“姓名+代表作送审费”;若有纸质版代表作(教材或著作),请送至师资科办公室。
送审材料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认真准备,确保真实、准确、规范、齐全。对违反政策规定、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情形,一经发现严肃查处,涉及人员三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其它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师资科联系。
联系人:蔡志翔、季娴
联系电话:83105818
邮箱:rsszk@xzit.edu.cn
附件:
2.学术成果综述表
4.评审学科目录
人事处
2023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