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师德师风建设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党委教师工作部的文件、报告、调研材料等各类文稿的起草工作;

2.负责师德师风优秀典型及各类先进教师的培育、评选、推报和表彰工作;

3.负责开展教师的思想政治、品德教风综合考察和把关,落实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度;

4.负责开展各类教师师德师风主题的校内外专题研修活动,协同校内相关部门开展各类师资培训工作;

5.牵头开展涉及师德师风问题的调查核处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事科工作职责 

1.负责起草人事处的工作计划、总结和处内一般文稿及印章管理工作;

2.负责全校编制核定、用编计划申请等工作;

3.负责教职工的公开招聘相关工作;

4.负责教职工校内调动(转岗)、调入(出)、辞职等手续的办理工作;

5.负责新进人员的入职报到手续办理等工作;

6.负责教职工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

7.负责部队转业干部和士兵的安置工作;

8. 负责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工作,做好教职工的奖励、处分等工作;

9.负责教职工信息管理相关工作;

10.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师资科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及相关文件并组织实施;

2.负责省岗前培训、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3.负责在职攻读学位、博士后等工作;

4.负责各级各类境内外研修工作;

5.负责专业技术资格评聘工作;

6.负责高基报表、数据采集等数据填报工作;

7.负责人事处经费报销及预算填报工作;

8.负责产业教授、兼职教师聘任工作;

9.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高层次人才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引进规划等制定工作;

2.负责高层次人才引进宣传招聘、前期沟通、协议签订等工作;

3.负责各类人才经费的发放和管理工作;

4.负责组织各类人才工程项目的申报和管理工作;

5.负责柔性引进人员的审核工作;

6.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劳资(社保)科工作职责

1.根据国家政策,负责做好学校工资分配相关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和学校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补贴等薪酬待遇政策,做好教职工工资待遇日常变动和发放管理工作;

3.负责在编教职工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的缴纳管理工作;

4.负责为到达退休年龄教职工办理退休手续相关工作;

5.负责教职工探亲路费报销的审核工作;

6.负责离退休职工的退休费和各项津贴、补贴的审核工作;

7.负责教职工去世后的抚恤金、丧葬费、遗属补助费的审核工作;

8.负责教职工日常考勤管理及病事假工资管理工作;

9.负责组织技术工人参加技术等级升级考试工作;

10.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人才交流中心(档案科)工作职责

1.负责教职工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管理;

2.负责新进教职工人事档案的接收和调离人员的档案转递;

3.负责待岗人员的日常管理和安置及上岗培训等工作;

4.负责非在编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5.负责非在编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申报、管理工作;

6.负责做好编外合同制用工人员的工资发放工作;

7.负责徐州市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申报工作;

8.负责徐州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申报工作;

9.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