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关于印发<徐州工程学院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直接评聘办法(试行)>的通知》(徐工院人发〔2020〕17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2年高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直接评聘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高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资格条件
资格条件参照《关于印发<徐州工程学院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直接评聘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执行。
三、业绩材料统计时间
全职引进人员1年内申报直接评聘时,若入校前不具有专业技术资格,可使用此次评聘申报材料上交截止日期前的成果;若入校前已具有专业技术资格,须使用任现职以来的成果。
校内在岗人员申报直接评聘时,若入校时间不超过5年且未晋升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可使用近5年成果;若入校时间超过5年或者已晋升过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须使用任现职以来的成果。入校后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须为“徐州工程学院”。
四、代表性成果同行专家鉴定
直聘申报人员均须将代表性成果送校外同行专家鉴定,送审工作由人事处统一组织。
(一)送审材料要求
1. 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需提供3个代表性成果,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需提供2个代表性成果。代表性成果形式包含:论文、论著、教材、获奖、发明专利、项目、科技成果转化及决策研究等。
2. 在刊物的增刊、内刊、特刊、专刊、专辑及新闻出版总署发布的非正式出版物上发表的论文不得作为代表性成果送审。
3. 代表性成果只需提供扫描件,扫描件要求字迹清晰,每个代表性成果均保存为PDF格式,命名为“徐州工程学院—姓名—代表作1/2/3”,每份大小不超过50M。若论著及教材无法提供扫描件,可提供5份原件。
论文提供封面、目录、全文、封底及版权页(在国外期刊发表的论文可仅提供文章全文),被SCI、SSCI、EI、A&HCI及ESI高被引收录的论文,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检索证明,SCI期刊分区以论文发布当年的中科院大类分区为准。获奖提供获奖证书或发文、获奖支撑材料。专利提供授权证书、申报材料及转化证明材料。项目提供结项证书及结项报告。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四技合同、经济效益证明材料。决策研究提供研究报告及主管部门采用证明材料。
4. 其他材料
申报人员还需填写《代表性成果同行专家鉴定表》(附件1)及《学术成果综述表》(附件2)。《代表性成果同行专家鉴定表》仅填写“申报人员基本情况”部分,保存为WORD格式,以“徐州工程学院—姓名—同行专家鉴定表”命名。《学术成果综述表》填写完成后,需申报人员本人签字,所在部门审核并盖章;扫描成PDF格式,以“徐州工程学院—姓名—学术成果综述表”命名。
直聘申报人员需交纳2500元的鉴定费用。
(二)系统填报
1. 申报人员完成送审材料准备后需登录“徐州工程学院评审评估系统”,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送审材料。系统地址: pingshen.acabridge.cn/com/company/inspectedPerfect?token=X3BI0gBe5JmMg4$5841。
2. 请申报人员于2022年6月24日前完成系统填报工作,填报要求详见《徐州工程学院评审评估系统使用手册》(附件3)。
五、评审材料
(一)评审材料清单
1. 《徐州工程学院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附件4,A4纸正反面打印);
2. 《徐州工程学院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表》(附件5,A3纸打印);
3. 《徐州工程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名册》(附件6);
4. 《徐州工程学院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业绩一览表》(附件7);
5. 《徐州工程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支撑材料清单》(附件8);
6. 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外文收录论文同时提供检索证明);
7. 出版的专著、教材;
8. 获奖证书或发文、项目立项书或结项证书、专利证书、科技成果转化证明等支撑材料。
9. 职称评审费用每人300元(代表性成果同行专家鉴定通过后收取)、近期彩色小二寸免冠照片2张。
(二)注意事项
1. 评审材料1至5提供纸质版,均一式一份;材料6至8提供原件(评审结束后退回)。所有申报材料装入档案袋(自备),并贴上封面(附件9)。
2. 评审材料1至4电子版发送至师资科邮箱。
六、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考核
各学院对申报人员进行教学质量综合考核(考核表见附件10),结果填入个人评审表中(附件1第13页)。各学院组成由学院领导为组长的3—5人教学考核小组,负责本学院申报人员的考核。双肩挑人员由申报学科对应学院负责考核。
近5年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结果有1次及以上优秀,且未获得不合格等级的人员,教学质量综合考核意见方可定为优秀等级。
全职引进人员1年内申报直接评聘无需进行教学质量综合考核。
七、材料报送时间
请申报人员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将相关材料送至所在单位、教务处、科学技术处、高教研究与评估中心等部门审核盖章,于2022年6月24日前将申报材料送至人事处师资科。
八、申报材料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认真准备,确保真实、准确、规范、齐全,申报材料中所填内容必须与公示内容一致。
九、严格评审工作纪律,对违反政策规定、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情形,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对涉及人员,三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职务。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师资科联系。
联系人:蔡志翔
电话:83105818,15896427614
邮箱:rsszk@xzit.edu.cn
地点:中心校区行政办公楼B222室
附件:
1. 代表性成果同行专家鉴定表
2. 学术成果综述表
10. 教学质量考核表
12. 评审学科目录
人事处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