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辅导员校内选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18浏览次数:1388

关于做好2025年辅导员校内选聘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学院:

为进一步优化校内人力资源配置,着力打造一支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学生工作队伍,现将2025年辅导员校内选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范围

2019年、2020年引进的在职在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

二、选聘条件

申报人员原则上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2.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自愿从事学生工作,立德树人,甘于奉献,潜心育人,为人师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掌握思想政治教育基础知识和基本原理,具备一定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知识和业务经验,具备履行辅导员岗位职责的能力;

4.身心健康,无影响工作开展的重大疾病,申请人员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8441日以后出生);

5.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服从管理;

6.申报人员任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应为合格及以上档次,且近三年内未受行政和纪律处分。

三、选聘程序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员填报《徐州工程学院校内选聘辅导员报名登记表》(附件),由所在学院党委给出思想政治表现鉴定意见,经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后,于2025331日前报人事处人事科。

(二)资格审查

由人事处、学生处等部门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申报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审查。

(三)组织考察

由人事处、学工部等部门组成考察小组,对申报人员的前期任职情况、业务能力等进行考察,结合选聘计划,初步确定聘用人选报学校审定。

(四)学校审定

学校审定拟聘人选,公布聘用辅导员人选名单。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学工部联系。

联系人:刘义、聂佳旭

电话:83105036(校内5036)、83689707(校内6707

地址:中心校区行政办公楼B228

 

附件:徐州工程学院校内选聘辅导员报名登记表

 

人事处、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5318





发布:刘义  一审:董青    终审:洪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