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学校各类保险缴费基数调整的说明
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按常规工作安排2025年1月学校正常调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等缴费基数,调整后各类保险代扣金额在3月工资中兑现,并对1-2月个人承担部分进行差额补缴,各类保险缴费基数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如有疑问请联系人事处劳资(社保)科。
联系人:侯老师、沈老师;
电话:83105615(内线5615)、83107972(内线7972);
办公地址:行政楼B230。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25年3月3日
发布:沈家慧 一审:侯雷 终审:洪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