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徐州工程学院关于加强编外用工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学校事业发展及劳动合同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开展部分合同期满编外用工人员的聘期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至2024年8月31日止劳动合同期满的编外用工人员。
二、考核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确保考核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三、考核内容、档次及其标准
(一)考核内容
考核应以平时考核为基础,以履行工作岗位职责为主要依据,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遵守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情况以及工作作风和服务态度等为主要内容。
(二)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三)各等次基本标准
1、合格。履行受聘岗位规定的岗位职责,完成聘期规定的工作任务,服务对象满意的人员,聘期考核确定为合格。
2、基本合格。履行受聘岗位规定的岗位职责能力较弱,公共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一般,工作纪律性不强,服务对象满意度较低。
3、不合格。不履行岗位职责、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岗位要求,公共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缺失,工作不作为,工作作风差。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
考核结果结合考核对象自身条件作为续聘、调整岗位、解聘的重要依据,考核不合格者或连续两次考核基本合格者不再续签。
五、考核组织机构及考核程序
(一)组织机构
各用人单位分别成立不低于5人的考核小组,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具体负责本单位编外人员的期满考核工作。
(二)考核程序
1.人事处发布聘期考核工作通知。
2.编外用工人员按照岗位职责任务、考核内容以及有关于要求进行总结,认真填写《徐州工程学院编外用工人员聘期考核表》。
3.各考核小组可以采取民主测评(不少于9人)、单位内部评议、服务对象满意度等符合岗位特点的方法,对考核对象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考核档次建议及审定结果。对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档次的,须以书面形式通知考核对象。
4.学校依据民主测评情况、考核小组结果及各考核单位意见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和岗位调整情况。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人事处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5.对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人事处负责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对公示有异议的人员,可向学校人事处申请调解。
六、材料报送
各考核单位于2024年10月23日前,将《徐州工程学院编外用工人员聘期考核表》送至行政楼B228,联系人:王蔼静,联系电话:83105037,材料电子稿发送至378187096@qq.com。
附件:
1.聘用合同期满编外用工人员名单
2.徐州工程学院编外用工人员聘期考核表
3.合同期满考核民主测评表、民主测评表汇总表
4.合同期满考核小组考核表、考核小组考核汇总表
人事处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