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徐州工程学院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实施办法(试行)》(徐工院人发〔2023〕9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4年第三季度专业技术资格初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初定人员
学校新引进的事业编制及参照事业编制管理(人事代理)、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未初定专业技术资格的教职工。
(二)初定资格
实行“按岗申报、评聘结合”,初定资格包含教师、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和实验技术系列的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二、初定条件
(一)基本条件
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修养,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坚持把师德评价放在首位,对思想政治表现不合格或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申报人员,严格实行“一票否决”。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
1.受警告处分或年度考核“基本合格”或师德考核“基本合格”者或违背《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延迟1年以上申报。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
2.受记过以上处分或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延迟2年以上申报。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
3.有谎报学历资历或弄虚作假行为的,延迟3年以上申报,并自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
(二)身心健康与继续教育要求
身心健康,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在徐州市公共科目继续教育网站或我校公共科目继续教育网站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满30学时。
徐州市公共科目继续教育网址:http://www.xzjxjy.com/。
我校公共科目继续教育网址:http://jfzxjxpt.ctld.chaoxing.com/portal。
(三)学历、资历条件
1.具备博士学位,经考察合格,可申报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2.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经考察合格,可申报初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3.具备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受聘岗位工作满1年,经考察合格,可申报初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4.研究生初定专业技术资格的考察期一般为3个月。
三、申报材料
1.《徐州工程学院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附件1);
2.《徐州工程学院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名册》(附件2);
3.公共科目继续教育考核合格证复印件。
请申报人员根据受聘岗位,参考《江苏省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学科目录》(附件3)《专业技术资格系列名称和分级一览表》(附件4)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审批表》将归入个人档案。
请申报人员将申报材料送至所在二级单位,二级单位审核完成后,于2024年9月18日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均一式一份)送至人事处师资科,《审批表》《名册》电子版发送至师资科邮箱。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师资科联系。
联系人:蔡志翔
电话:83105818
邮箱:rsszk@xzit.edu.cn
地点:中心校区行政办公楼B222室
附件:
人事处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