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江苏省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第七期“333工程”)培养对象(双创博士)校内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07浏览次数:1213

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关于实施江苏省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333工程)的意见》(苏人才〔20242号)、《关于开展江苏省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第七期“333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苏人才办〔20243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第七期“333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4233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校内第七期“333工程”培养对象(双创博士)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1.全职在苏工作或与我省用人单位签订全时劳动合同,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或从事技术开发、推广应用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人选需严格按照人事隶属关系(编制、社保和个税所在单位)进行申报。

2.支持期内的国家级人才计划不作为选拔对象。往期“333工程培养对象不得降低层次申报,已入选过两期同一层次的培养对象,不得再申报本层次。支持期内的省“333工程”“双创计划”“紫金文化人才培养工程”“特聘教授”“特聘医学专家”“青蓝工程”“教学名师”“苏教名家等省级人才计划不得申报。存在学术造假或道德失范行为的不作为选拔对象。

二、选拔条件

1.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遵守法律法规,爱国奋斗奉献;专业基础扎实,学术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德才兼备;模范践行科学家精神,有高尚的学术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

219881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助期满的双创博士可申报第三层次。

三、申报材料

1.培养对象《申请书》一式三份(附件2),二级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选拔条件的,在申请人提交的其中一份《申请书》上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另两份不需要)

2.附件材料一份。包括身份证或护照、真实性承诺书、第三方数据查询委托授权书、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质证明(证书)、发表的主要论文(期刊封面、目录及含标题、姓名的正文页,注明被引次数)、出版的主要著作(封面、目录)、专利证书、科技项目合同或鉴定书、获奖证书、成果推广应用证明等复印件。

附件材料按目录归类整理,并自行标注目录与页码,与申请书分开装订成册一并装入档案袋,档案袋贴上统一格式封面(附件1)。附件材料由学校报送时统一加盖公章,所有申报材料提交后不予退还。

3.第七期“333工程第三层次推荐人选汇总表一份(附件3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申请人所在单位填写《江苏省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第七期“333工程)推荐报告》一份(附件4),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以上材料请于61217:00前由学院统一报送至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胡松、茹倩玉

电话:83105506

邮箱:rcb@xzit.edu.cn

地址:中心校区行政办公楼B222

附件:

1江苏省第七期“333工程”培养对象推荐材料袋封面

2江苏省第七期“333工程”培养对象申请书

3江苏省第七期“333工程”第三层次推荐人选汇总表

4江苏省第七期“333工程”培养对象推荐报告

 

 

人事处(人才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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