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徐州工程学院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直接评聘办法(2023年修订)》(徐工院人发〔2023〕2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高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直接评聘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人员:拟引进人员及受聘在教师岗或双肩挑岗人员。
申报职称:高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资格条件
参照《徐州工程学院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直接评聘办法(2023年修订)》文件执行。
《徐州工程学院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直接评聘办法(试行)》(徐工院人发〔2020〕17号)中的业绩基本条件(除人才类)共同执行1年,2025年起不再执行;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徐工院人发〔2020〕17号文件中人才类业绩基本条件自本办法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
三、业绩成果统计时间
全职引进人员入校后1年内,以及拟引进人员可有一次按照引进身份进行直接评聘的机会,此次评聘的业绩成果统计时间规定如下:若入校前不具有专业技术资格,可使用业绩成果截止日期前的成果;若入校前已具有专业技术资格,须使用任现职以来的成果。全职引进人员若入校后1年内未参加直接评聘,须按照校内在岗人员要求进行申报。
校内在岗人员可多次参加直接评聘,业绩成果统计时间规定如下:若入校时间不超过5年且未晋升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可使用近5年成果;若入校时间超过5年或已晋升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须使用任现职以来的成果。入校后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须为“徐州工程学院”,国家级奖项对署名单位不做排名要求。
业绩成果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业绩成果内容须与申报学科及研究方向相关。
四、代表作同行专家评价
申报人员须将代表作送同行专家评价,送审工作由人事处统一组织。
(一)送审材料要求
1.申报教授需提供不超过5个代表作,申报副教授需提供不超过3个代表作。代表作形式包含:论文、论著、教材、获奖、发明专利、项目、科技成果转化及决策研究等。
2.在刊物的增刊、内刊、特刊、专刊、专辑及新闻出版总署发布的非正式出版物上发表的论文不得作为代表作送审。
3.代表作只需提供扫描件,扫描件要求字迹清晰,每个代表作均保存为PDF格式,命名为“徐州工程学院—姓名—代表作1/2/3/4/5”,每份大小不超过50M。若论著或教材无法提供扫描件,可提供5份原件(原件不退回)。
论文提供封面、目录、全文、封底及版权页(在国外期刊发表的论文可仅提供文章全文),被SCI、SSCI、EI、A&HCI及ESI高被引收录的论文,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检索证明,SCI期刊分区以论文发布当年的中科院大类分区为准。获奖提供获奖证书或发文、获奖支撑材料。专利提供授权证书、申报材料及转化证明材料。已结项项目提供结项证书及结项报告,未结项项目提供立项证书及立项申请书。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四技合同、经济效益证明材料。决策研究提供研究报告及主管部门采用证明材料。
4.其他材料
申报人员需填写《代表作同行专家评价表》(附件1)及《学术成果综述表》(附件2)。《代表作同行专家评价表》仅填写“申报人员基本情况”部分,保存为WORD格式,以“徐州工程学院—姓名—代表作同行专家评价表”命名。《学术成果综述表》填写完成后,需申报人员本人签字,所在部门审核并盖章;扫描成PDF格式,以“徐州工程学院—姓名—学术成果综述表”命名。
申报人员需交纳2500元的同行专家评价费用。
(二)系统填报
1.申报人员完成送审材料准备后需登录“徐州工程学院评审评估系统”,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送审材料。
2.请申报人员于2024年1月8日前完成系统填报工作,系统地址及填报要求详见《徐州工程学院评审评估系统使用手册》(附件3)。
五、评审材料
申报人员需准备评审所需材料,材料要求如下:
(一)评审材料
1.《徐州工程学院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直接评聘评审表》(附件4)。
2.《徐州工程学院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名册》(附件5)。
3.《徐州工程学院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直接评聘申报人员业绩一览表》(附件6)。
4.《徐州工程学院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直接评聘申报人员支撑材料清单》(附件7)。
5.在相关检索网站查询的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清单(科技处审核,审核人签字并加盖科技处公章)。
6.支撑材料,内容与要求详见《支撑材料清单》。支撑材料除身份证外均需提供材料原件,若无法提供原件,则提供材料复印件,并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盖章。
7.报名评审费用300元/人。
8.近期彩色免冠电子照片(JPG或PNG格式,大小不超过3M,用于制作电子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二)注意事项
1.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考核
各学院对申报人员进行教学质量综合考核(考核表见附件8),结果填入个人《评审表》(第六项第1栏“教学质量综合考核意见”)。各学院组成由学院领导为组长的3至5人教学考核小组,负责本学院申报人员的考核。双肩挑人员由申报学科对应学院负责考核。
任现职以来教学质量考核结果有1次及以上优秀,且未获得不合格等级的人员,教学质量综合考核意见方可定为优秀等级。
拟引进人员及全职引进人员无需进行教学质量综合考核。
2.《评审表》填写要求详见《徐州工程学院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直接评聘评审表填写细则》(附件9)。
3.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机制,注重质量评价,防止简单量化、重数量轻质量。申报教授提供不超过12项代表性成果,申报副教授提供不超过8项代表性成果。
4.评审材料1至6纸质版均一式一份,支撑材料待评审结束后退回。《评审表》A4纸正反面打印,《名册》《业绩一览表》A4纸打印。
5.申报材料需装入档案袋(自备),并贴上封面(附件10)。请申报人员将支撑材料按清单顺序放入档案袋,便于相关职能部门审核。
六、材料报送时间
请申报人员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将相关材料送至所在学院、教务处、科学技术处、高教研究与评估中心等职能部门审核盖章,于2024年1月8日前将评审材料纸质版送至人事处师资科,评审材料1至3电子版发送至师资科邮箱。
七、其他要求
(一)申报材料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认真准备,确保真实、准确、规范、齐全,申报材料中所填内容必须与公示内容一致。
(二)严格评审工作纪律,对违反政策规定、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情形,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对涉及人员,三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职务。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师资科联系。
联系人:蔡志翔,季娴
电话:83105818
邮箱:rsszk@xzit.edu.cn
地点:中心校区行政办公楼B222室
附件:
2.学术成果综述表
6.徐州工程学院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直接评聘申报人员业绩一览表
7.徐州工程学院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直接评聘申报人员支撑材料清单
8.教学质量考核表
11.评审学科目录
人事处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