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学科组答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15浏览次数:10

各部门、各学院:

为做好2023年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我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学科组答辩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人员

申报高校教师、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及实验技术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且代表作通过同行专家评议。

二、答辩时间、地点

1.时间:20231117日(周五)下午200

2.答辩人员集合地点:中心校区行政楼报告厅。

三、答辩内容

1.以答辩人员的教学、科研业绩成果及工作经历为依据,进行有关问题及相关知识的答辩。

2.实际工作中解决本专业技术问题的能力及实际业务水平。

四、答辩程序

1.答辩人员按评审条件介绍情况(限3分钟以内),主要内容为:专业经历及主要业绩、教育教学改革、教学科研创新及教学科研思路。

2.专家提问,答辩人员按要求回答问题(限5分钟以内)。

五、注意事项

1.答辩人员按排序依次进行答辩,须遵守纪律,做到有问必答,答完即退场,不得在场内逗留。

2.本次答辩不使用PPT、不进行板书。

3.本次答辩为最终答辩,不再进行二次答辩。

4.严格保密措施,任何人不得向外透露答辩内容和答辩结果。

5.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场。

 

人事处

2023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