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本科院校教师评价标准>等5个评价标准的通知》(苏职称〔2017〕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21年下半年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高校教师、实验技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教育管理研究系列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教书育人,敬业爱岗,为人师表,团结协作,能全面、熟练地履行现岗位职责,并具有履行拟聘职务岗位职责的能力。
(二)学历、资历要求
1.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1)具有博士学位;
(2)获得硕士学位后,受聘初级专业技术资格3年以上。
2.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初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1)具有硕士学位;
(2)获得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三)岗位要求
申报人员按照所在岗位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见附件1)。
(四)教学、管理工作要求
担任一定的教学或管理工作,且无重大责任事故。硕士申报初定讲师资格需具备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五)继续教育要求
1. 博士初定中级以及初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需提供2021年1门公共科目培训考核合格证。
2. 硕士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需提供2019—2021年共3门公共科目培训考核合格证。
徐州市公共科目继续教育网址:http://www.xzjxjy.com/。
徐州工程学院公共科目继续教育网址:http://jfzxjxpt.ctld.chaoxing.com/portal。
三、申报材料
1. 呈报表(见附件2,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一份;
2.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3. 公共科目继续教育考核合格证复印件;
4. 硕士申报初定讲师资格需提供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5. 近期小2寸(33mm×48mm)彩色免冠照片1张。
材料2至4经所在单位审核确定后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与呈报表、照片一并放入档案袋,档案袋封面见附件4。
四、报送时间
请申报人员将申报材料送至所在学院,学院审核完成后,于2021年12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送至人事处师资科,呈报表及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师资科邮箱。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师资科联系。
联系人:蔡志翔
电话:83105818
邮箱:rsszk@xzit.edu.cn
地址:中心校区行政办公楼B222室
附件:
2. 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
人事处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