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下半年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06浏览次数:1571

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本科院校教师评价标准>5个评价标准的通知》(苏职称2017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21年下半年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高校教师、实验技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教育管理研究系列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教书育人,敬业爱岗,为人师表,团结协作,能全面、熟练地履行现岗位职责,并具有履行拟聘职务岗位职责的能力。

(二)学历、资历要求

1.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1)具有博士学位;

2)获得硕士学位后,受聘初级专业技术资格3年以上。

2.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初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1)具有硕士学位;

2)获得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三)岗位要求

申报人员按照所在岗位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见附件1)。

(四)教学、管理工作要求

担任一定的教学或管理工作,且无重大责任事故。硕士申报初定讲师资格需具备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五)继续教育要求

1. 博士初定中级以及初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需提供20211公共科目培训考核合格证

2. 硕士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需提供2019—2021年共3公共科目培训考核合格证

徐州市公共科目继续教育网址:http://www.xzjxjy.com/

徐州工程学院公共科目继续教育网址:http://jfzxjxpt.ctld.chaoxing.com/portal

三、申报材料

1. 呈报表(见附件2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份,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一份;

2.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3. 公共科目继续教育考核合格证复印件;

4. 硕士申报初定讲师资格需提供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5. 近期小2寸(33mm×48mm)彩色免冠照片1张。

材料24经所在单位审核确定后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与呈报表、照片一并放入档案袋,档案袋封面见附件4

四、报送时间

请申报人员将申报材料送至所在学院,学院审核完成后,于20211215日前将申报材料送至人事处师资科,呈报表及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师资科邮箱。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师资科联系。

联系人:蔡志翔

电话:83105818

邮箱:rsszk@xzit.edu.cn

地址:中心校区行政办公楼B222

附件:

1. 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名称和分级一览表

2. 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

3. 徐州工程学院初定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信息汇总表

4. 徐州工程学院初定专业技术资格材料袋封面

5. 江苏省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学科目录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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