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高层次人才”培养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24浏览次数:1840

各部门、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师资队伍人才高地的形成,根据《徐州工程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卓越计划实施意见》(徐工院行人〔201413号)文件精神,现将第一期高层次人才培养对象期满考核及第二期“高层次人才”培养对象中期考核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人员

第一期高层次人才培养对象:马衍、孙月娥、张中强、陈丰照、李同祥、苏有慧、张连英、黄传辉。

第二期高层次人才培养对象:何敏、胡峰、姜慧、郭莉、薛以伟。

二、考核内容

详见《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中的考核要求(附件1)。

三、考核材料

1. 培养对象填写考核表及汇总表(附件2-4),并准备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财务部门对资助经费使用情况进行鉴定,培养对象所在部门提出考核意见。

2. 请于2021128日前将考核表、汇总表及证明材料纸质版(均一式一份)送至人事处师资科,考核表、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师资科邮箱。成果证明材料按考核表分类排序并装订成册,便于职能部门审核。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师资科联系。

联系人:蔡志翔

电话:83105818

邮箱:rsszk@xzit.edu.cn

地址:中心校区行政办公楼B222

附件:

1. 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

2. 徐州工程学院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期满考核表

3. 徐州工程学院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中期考核表

4. 徐州工程学院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考核汇总表

 

人事处

2021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