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科工作职责
1.负责起草人事处的工作计划、总结和处内一般文稿及印章管理工作。
2.负责处内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及归档和报刊的征订工作。
3.负责编制核定、用编计划申请等工作。
4.负责学校法人年检、变更等工作。
5.负责校内科级机构的设置、调整工作。
6.负责教职工校内调动、转岗、调入、调出、辞职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
7.负责新进人员的资格审核、报批、手续办理、及住宿安排等工作。
8.负责部队转业干部和士兵的安置工作。
9.拟定教职工管理的规定、办法,做好教职工的奖励、处分等工作。
10.负责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
11.负责全校教职工的岗位设置及聘期考核工作。
12.负责在编教职工信息的管理工作。
13.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