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师资队伍结构,提升“双师型”教师比例,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6〕44号)及《徐州工程学院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2025年修订)》(徐工院人发〔2025〕15号)文件精神,现将2026年申报主岗位外其他系列职称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校在职在岗教职工在取得与受聘岗位对应系列的职称后,可申报其他系列同级及以下职称(不包含高校教师及实验技术系列),各系列名称参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指导目录》(附件1)。
例:张某,受聘专任教师岗位,已取得副教授职称,可申报工程技术系列高级工程师及以下职称。
二、相关政策
1.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江苏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4〕3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印发的各系列职称制度改革指导意见及我省制定印发的各职称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执行。
2.各系列职称申报具体要求详见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附件2)发布的评审工作通知。
3.根据《徐州工程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徐工院行人〔2025〕21号)文件精神,在职在岗的专任教师、专职辅导员在具备相应条件后可认定为“双师型”教师资格。
三、申报材料
1.《徐州工程学院教师外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附件3,以下简称申报表)。
2.《徐州工程学院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名册》(附件4,以下简称名册)。
3.业绩佐证材料(仅需提供复印件)。
四、申报流程
1.个人申报
申报人员填写申报表、名册,并提供业绩佐证材料(含继续教育证明)。
2.部门审核
申报人员所在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核,签署推荐意见,申报材料在部门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请于2026年6月24日前,以部门为单位将公示无异议的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一份)送至人事处师资科,申报表、名册电子版发送至师资科邮箱。
3.人事处审核
人事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
4.校内公示
申报人员的申报表在校内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5.报送上级单位
人事处配合公示无异议人员完成材料报送工作。
五、注意事项
1.严肃评审工作纪律,对违反政策规定、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情形,一经发现坚决查处。对涉及人员,三年内不得申报职称晋升。
2.申报职称所需的材料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认真准备,确保真实、准确、规范、齐全。
3.不得申报主岗位外其他系列高一级职称;凡我校教职工在职期间从外单位取得的比主岗位高一级职称,一律不予聘任。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师资科联系。
联系人:蔡志翔
电话:83105818
邮箱:rsszk@xzit.edu.cn
地点:中心校区行政办公楼B222室
附件:
人事处
2026年6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