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适应学校学生管理工作需要,根据《徐州工程学院教职工校内调配管理办法(试行)》(徐工院人发〔2026〕2号)文件精神,现面向校内公开选聘专职辅导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应聘人员范围
全校在职在编人员
二、招聘岗位
(一)岗位职责
1.对大学生进行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观引领,推动基础文明养成建设;
2.进行党团和班级建设,营造良好的班级文化氛围;
3.推动学风建设,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4.进行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强化服务;
5.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保障学生健康成长;
6.开展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7.进行涉及大学生的校园危机事件应对;
8.开展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
9.开展理论和实践研究等。
(二)任职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备优良的职业道德、强烈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热爱学生工作,关爱学生,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意识;
3.身心健康,能够较好地适应学生工作要求;
4.具备扎实的思想政治教育相关理论基础,能够独立开展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5.语言表达清晰,逻辑思维严谨,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6.专业不限,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学、教育学、管理学、社会学等相关专业学习经历者优先;
7.需符合学校规定的专职辅导员岗位其他任职条件。
三、其他说明
(一)报名时间:2026年2月24日至26日
(二)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填写《徐州工程学院教职工校内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同时可提供佐证个人学生工作能力的相关材料(如学生工作相关获奖证明、优秀工作案例、资格证书、表彰文件等)。
(三)材料报送:在报名时间内,应聘人员将报名登记表和相关材料交至人事处(行政楼B228室)。
(四)应聘成功后,将给予一年的过渡期。过渡期间,辅导员的工作量由党委学生工作部与所在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并报人事处备案(工作任务可包含业务培训、跟岗学习等)。
联系人:刘义,联系电话:83105036(校内5036)
徐州工程学院人事处
2026年1月15日
发布:刘义一审:董青二审:洪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