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蔡志翔发布时间:2025-11-17浏览次数:27

各部门、各学院:

按照学校职称工作安排,现将我校2025年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教师、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及实验技术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不含专业技术资格初定。

二、政策依据

(一)评审办法

评审办法执行《徐州工程学院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2025年修订)》(徐工院人发〔202515号)。

(二)评审标准

1.教师系列

执行《徐州工程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徐工院人发〔202516号)。《江苏省本科院校教师评价标准(讲师资格条件)》《江苏省本科院校艺术学科教师评价标准》《徐州工程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相关文件补充规定》规定的学历、资历要求同时废止,教学、科研业绩成果要求自2025年起共同执行3年。

2.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系列

执行《徐州工程学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2025年修订)》(徐工院人发〔202517号)。

3.教育管理研究系列

执行《徐州工程学院教育管理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徐工院人发〔202311号)。

4.实验技术系列

执行《徐州工程学院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徐工院人发〔202312号)。

上述文件均收录于《徐州工程学院职称文件汇编(2025版)》(附件1)。

三、申报材料

所有申报人员均需准备评审材料,材料清单及要求如下:

(一)评审材料

1.《徐州工程学院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附件2,以下简称《评审表》)。

2.《徐州工程学院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简表》(附件3,以下简称《简表》)。

3.《徐州工程学院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名册》(附件4,以下简称《名册》)。

4.《徐州工程学院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业绩一览表》(附件5,以下简称《一览表》)。

5.支撑材料,内容与要求详见《徐州工程学院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支撑材料清单》(附件6)。支撑材料除身份证外均需提供材料原件,若无法提供原件,则提供材料复印件,并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盖章。

(二)评审材料要求

1.申报人员年龄、业绩成果截止时间为2025531日,业绩成果内容须与申报学科及研究方向相关。申报学科参照《江苏省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学科目录》(附件7)填写。《评审表》填写要求详见《徐州工程学院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填写细则》(附件8)。

2.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机制,注重质量评价,防止简单量化、重数量轻质量。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的参评代表性成果数量不超过4项。

3.《评审表》《简表》《一览表》所填代表性成果须保持一致。

4.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考核。各学院对申报教师系列人员进行教学质量综合考核(考核表见附件9),考核结果填入《评审表》中第十项任现职以来考核情况1教学质量综合考核意见。各学院组成由学院领导为组长的3—5人教学考核小组,负责本学院申报人员的考核。双肩挑人员由申报学科对应学院负责考核。

任现职以来的近5年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结果有1次及以上优秀,且未获得不合格等级的人员,教学质量综合考核意见方可定为优秀等级。对教学质量综合考核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

5.评审材料纸质版均一式一份,支撑材料待评审结束后退回。《评审表》A4纸双面打印,《简表》A3纸打印(限1页),《名册》《业绩一览表》A4纸打印。

6.评审材料需装入档案袋(自备,底部标注单位+姓名),并贴上封面(附件10)。请申报人员将支撑材料按清单顺序放入档案袋,便于相关职能部门审核。

(三)其他材料

1.报名费标准参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262号,苏财综〔200261号)的规定执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每人收取200元。

2.近期彩色免冠电子照片(JPGPNG格式,大小不超过3M,用于制作电子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四、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申报人员填写相关表格,准备材料,及时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单位审核。

2.基层单位考核推荐。基层单位对评审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和真实性等进行审核,组织评审材料进行公开展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按要求进行教学质量综合考核、工作业绩民主测评、思想政治表现考核、民意测评,择优推荐。

3.资格复核。申报人员将评审材料送至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盖章,职能部门审核后,请申报人员于20251126日前,将评审材料及其他材料送至人事处师资科,评审材料1-4电子版及个人照片发送至师资科邮箱(压缩包格式,以单位+姓名命名)。

五、相关要求

1.所有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认真准备,确保真实、准确、规范、齐全,纸质版与电子版材料须保持一致。

2.严肃评审工作纪律,对违反政策规定、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情形,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对涉及人员,三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职务。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师资科联系。

联系人:蔡志翔

电话:83105818

邮箱:rsszk@xzit.edu.cn

地点:中心校区行政办公楼B222

附件:

1.徐州工程学院职称文件汇编(2025版)

2.徐州工程学院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3.徐州工程学院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简表

4.徐州工程学院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名册

5.徐州工程学院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业绩一览表

6.徐州工程学院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支撑材料清单

7.江苏省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学科目录

8.徐州工程学院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填写细则

9.教学质量考核表

10.徐州工程学院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袋封面

 

人事处

20251117

  发布:蔡志翔    一审:董青    终审: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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