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关于印发<徐州工程学院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2023年修订)>的通知》(徐工院人发〔2023〕7号)和《徐州工程学院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直接评聘办法(2023修订)》(徐工院人发〔2023〕2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5年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直接评聘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包含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系列、教育管理研究系列、实验技术系列)。
二、资格条件
资格条件参照《徐州工程学院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直接评聘办法(2023修订)》文件执行。
三、业绩成果统计时间
1.业绩成果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2.全职引进人员入校后1年内,以及拟引进人员可有一次按照引进身份进行直接评聘的机会,此次评聘的业绩成果统计时间规定如下:若入校前不具有专业技术资格,可使用业绩成果截止日期前的成果;若入校前已具有专业技术资格,须使用任现职以来的成果。全职引进人员若入校后1年内未参加直接评聘,须按照校内在岗人员要求进行申报。
3.校内在岗人员可多次参加直接评聘,业绩成果统计时间规定如下:若入校时间不超过5年且未晋升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可使用近5年成果;若入校时间超过5年或已晋升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须使用任现职以来的成果。入校后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须为“徐州工程学院”,国家级奖项对署名单位不做排名要求。
4.业绩成果内容须与申报学科及研究方向相关,全职引进人员入校时间以聘任合同的时间为准。
四、申报材料
申报人员需提供评审材料及送审材料。
(一)评审材料
1.评审材料清单
(1)《徐州工程学院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直接评聘评审表》(附件1,以下简称《评审表》);
(2)《徐州工程学院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简表》(附件2,以下简称《简表》);
(3)《徐州工程学院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名册》(附件3,以下简称《名册》);
(4)《徐州工程学院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业绩一览表》(附件4,以下简称《一览表》);
(5)《徐州工程学院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支撑材料清单》(附件5,以下简称《支撑材料清单》);
(6)支撑材料。
2.评审材料要求
(1)填写要求
《评审表》填写要求详见《徐州工程学院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直接评聘评审表填写细则》(附件6)。申报学科参照《江苏省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学科目录》(附件7)填写。
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机制,注重质量评价,防止简单量化、重数量轻质量,申报教授提供不超过12项代表性成果,申报副教授提供不超过8项代表性成果。《评审表》《简表》《一览表》《支撑材料清单》所填代表性成果须保持一致。
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考核。各学院对申报教师系列人员进行教学质量综合考核(考核表见附件8),考核结果填入《评审表》第六项“任现职以来考核情况”第1栏“教学质量综合考核意见”。各学院组成由学院领导为组长的3—5人教学考核小组,负责本学院申报人员的考核。双肩挑人员由申报学科对应学院负责考核。近5年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结果有1次及以上优秀,且未获得不合格等级的人员,教学质量综合考核意见方可定为优秀等级。对教学质量综合考核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全职引进人员1年内申报直接评聘无需进行教学质量综合考核。
(2)支撑材料要求
支撑材料内容须与《支撑材料清单》一致。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外均需提供业绩佐证材料原件,若无法提供原件,则提供材料复印件,并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盖章,其他要求如下:
论文除提供原件外,还需提供在中国知网、万方、维普等中文期刊服务平台查询的任现职以来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中文论文清单(科技处/社科处审核,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被SSCI、SCI、EI、A&HCI收录的论文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检索证明,SCI、SSCI期刊分区以论文发布当年的中科院大类分区为准。未结项的项目需提供立项证明及申报书;已结项的项目需提供结项证书及结项报告;横向项目还需提供经费到账证明、经费支出证明。获奖、荣誉需提供证书、发文及申报材料。专利需提供授权证书、申报材料及转化证明材料。科技成果转化需提供五技合同、经济效益证明材料。决策研究需提供研究报告、主管部门采用证明材料。
(3)其他要求
评审材料纸质版均一式一份,支撑材料待评审结束后退回。《评审表》A4纸双面打印,《简表》A3纸打印(限1页),《名册》《一览表》《支撑材料清单》A4纸打印。
评审材料需装入档案袋(自备,底部标注“单位+姓名”),并贴上封面(附件9)。支撑材料按《支撑材料清单》顺序放入档案袋,便于相关职能部门审核。
(二)送审材料
1.送审材料清单
(1)《代表作同行专家评价表》(附件10,以下简称《评价表》);
(2)《学术成果综述表》(附件11,以下简称《综述表》);
(3)代表作。
2.送审材料要求
送审材料仅需提供电子版。若代表作是教材或著作,无法提供扫描件,则提供5份该成果的原件。
(1)填写要求
《评价表》仅填写“申报人员基本情况”部分,保存为WORD格式,以“徐州工程学院—姓名—代表作同行专家评价表”命名。
《综述表》填写完成后,需申报人员本人签字,所在部门审核并盖章;扫描成PDF格式,以“徐州工程学院—姓名—学术成果综述表”命名。
(2)代表作要求
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需提供不超过5个代表作,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需提供不超过3个代表作。
代表作形式包含:论文、论著、教材、获奖、发明专利、项目、科技成果转化及决策研究等。代表作内容需参照评审材料中的支撑材料要求。
代表作需扫描成PDF格式,要求字迹清晰,以“徐州工程学院—姓名—代表作序号”命名,命名时代表作序号需与《评价表》中序号一致。
3.送审结果使用
人事处统一将申报人员的代表作送至5名同行专家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直接评聘的重要依据。同行专家评价意见分为“已达到”和“未达到”,有4个及以上“已达到”可进入评审程序。同行专家评价意见有效期为2年,在有效期内可不重新申请送审。重新申请送审的代表作须包含至少1项未送审过的成果。有效期内重新送审的,上一年送审结果失效。
五、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申报人员准备申报材料,及时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单位审核。
2.单位审核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申报人员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师德师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进行考核,签署具体详实的推荐意见。申报人员将评审材料送至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盖章,职能部门审核后,请申报人员于2025年4月18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送至人事处师资科,评审材料(1)至(4)及送审材料(1)至(3)的电子版发送至师资科邮箱(压缩包格式,以“单位—姓名—直聘”命名)。
3.人事处将符合资格条件人员的《评审表》及业绩成果在校内进行线上公示及线下展示。
4.公示无异议后,人事处将进行代表作送审工作,评委会评审事宜另行通知。
六、其他要求
申报材料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认真准备,确保真实、准确、规范、齐全;纸质版与电子版内容须保持一致。
严格评审工作纪律,对违反政策规定、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情形,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对涉及人员,三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职务。
申报人员需缴纳2500元的代表作送审费用,送审通过后参评需缴纳500元的评审费用。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师资科联系。
联系人:蔡志翔
电话:83105818
邮箱:rsszk@xzit.edu.cn
地点:中心校区行政办公楼B222室
附件:
8.教学质量考核表
10.代表作同行专家评价表
11.学术成果综述表
人事处
2025年4月3日
发布:蔡志翔 一审:董青 终审:洪涛